公告通知: 通 知
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项目衔接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桂残联字〔2019〕77号文件要求,现对申请人工耳蜗术后康复训练补助的3名拟救助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4日,具体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户籍地 | 家长姓名 | 拟选术后康复机构 |
1 | 张妙涵 | 女 | 壮 | 崇左市大新县 | 张志超(父) |
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 言语康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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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陈诗漫 | 女 | 壮 | 钦州市灵山县 | 陈海妮(母) | |
3 | 霍世兴 | 男 | 汉 | 南宁市江南区 | 吴诗敏(母) |
群众若对公示听力残疾儿童有关情况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间署真实姓名来函,或直接与机构工作人员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4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
联系人:章巧霞
电话:0771-3941762
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
2020年10月9日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 联系电话:0771-3141916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48号 电子邮箱:tyzx_bgs@gxdpf.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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